注册+驳回复审+撤三+撤三复审-鹤壁市淇滨区莫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发布时间2025-12-22

复审商标


引证商标1


引证商标2


引证商标3


引证商标4


引证商标5



关键词:商标、注册、复审、撤三、撤三复审


客户简介:

鹤壁市淇滨区莫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文化艺术传播、活动策划与品牌推广的文化传媒企业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创意设计、活动执行及品牌整合营销服务。


案情概要:

鹤壁市淇滨区莫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注册“莫奈花园”商标,在审查阶段因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构成近似被驳回。公司依法提起复审,并同步对部分引证商标提起“撤三”(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)及“撤三复审”程序。公司主张争议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、含义、整体视觉及服务类别上存在显著区别,且部分引证商标已无实际使用或权利状态不稳定,不应构成注册障碍。


案件结果:

依据《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国知局决定: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“广告宣传;广告;计算机网络的在线广告;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;进出口代理;网站流量优化;会计;商业管理辅助;人事管理咨询”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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